来源:温岭 更新时间:2009-6-26 10:52:00 访问量:7843
关于2009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9〕1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人员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一致或相近。本科专业不对口,但专科专业对口或经过一年以上培训取得大专专业证书的,视作具备规定学历可以申报。对于园林、艺术园林、园林装潢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的,凡实际从事园林规划、园林设计、园林建筑施工的可以参加建筑工程系列评审,而实际从事花木栽培、花草种子培植、艺术设计的不列入建筑工程系列评审范围。
二、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专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设置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具体包括: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建筑设计、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测量),请各申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对号申报。
三、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四、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在“CN”或“ISSN”号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1篇及以上论文,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1篇及以上有价值并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五、申报人员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与方法》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台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从今年起,申报人员在准备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进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2、其中所属县市区填写:申报人员单位或档案在各县市区的应选择相应的县市区,单位是市直属部门或档案在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选择市直属部门;
3、职称系列选择“建筑工程”;
4、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高宽比约为3:2,照片文件大小要小于20K,照片尺寸不大于446×650像素、不小于400×600像素;
5、对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综合表要详细填写,认真核对;
6、上传信息后,申报人员可以打印申报表格留存,可合并复印成A3格式作为纸质材料提供到评审部门;
7、申报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作为以后查询的唯一依据;
8、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市人事局朱先生,联系电话:88510521。
八、各地初评委(单位)需将所有申报对象的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抽出,按顺序(序号与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贴在(照片上半部分粘住)《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表式见附件10)上;同时将所有申报对象提供的照片信息的电子文档(须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446×650像素、不小于400×60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10K以内)按要求核查、修改并汇总。
九、按照《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实施细则》(台市委办发〔2004〕84号)精神,并商市人事局同意,各县(市、区)推荐评审人员可不经初评委推荐,直接将评审材料送当地人事行政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8月5日前统一报我局人事处(市建设规划局办公楼710房间),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我局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十、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十一、评审费用由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统一交至我局计划财务处(市建设规划局办公楼723房间),推荐评审费标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市建设规划局人事处联系人:柯万利,联系电话:88517812。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