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岭人才交流中心 更新时间:2009-4-13 9:21:00 访问量:3179
申办对象:凡人事档案委托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人员。
因私出国政审:
提供材料:
(1)《中国公民出国(出境)申请审批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上各类表格均应用黑墨水填写(个人委托代管出境商务的或单位委托代理均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
(3)存档协议书;
(4)邀请函(原件或境外传真件)或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若是外文,需提供指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
(5)劳务输出的,需境外劳务合同(由出入境管理处翻译部门的中文译文)和中介机构证明。
因公出国政审:
提供材料:
(1)省市外办或外经贸委的出国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书;
(2)《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审查表》;
(3)存档协议书;
(4)单位申报函;
(5)组团名单及日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