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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林业、农机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台州     更新时间:2009-7-1 16:07:00   访问量:3771

 

台州市林业局文件
 
台林〔2009〕22 号
 
关于2009年度林业、农机中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林特、农林)局、农业局和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农业厅的有关指示精神及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专[2009]88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林业、农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林业、农机工程专业申报评审对象为农机推广、农村能源、林业、森工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人专[2007]10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今年评审工作将对送审论文论著、成果、业绩等试行量化评价,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方可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市职改办台职改字[1992]5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方可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时间:
市林业、农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定于8月下旬召开。
二、报送材料时间:
凡需委托市林业、农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晋升中级、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在综合表中注明。评审材料要求在7月20日前送达市林业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送审材料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1
(二)汇总并经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2份,要求使用A3纸打印,并报送excel电子表格1份。
(三)评审人员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评审档案袋上,另一份放资料袋内。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用复印件)申报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评审表可从台州林业网www.tzly.gov.cn的“职称文件、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业绩)一份,原则上要求字数不少于2500字。申报高级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一份。
4、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一套;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各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5、由组织填写的《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用A3纸打印),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一式二十五份;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一式五十五份。
6、学历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著作、论文复印件需有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出版书刊号等)。推荐中级人员,须提供公开发表或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在内部交流的论文一篇以上;推荐高级人员,须指明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两篇。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免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须附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同意的《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中级由当地人事部门盖章,高级由市人事局盖章)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主要是指在基层的乡镇事业单位,不包括市区、城区街道事业单位(以公章为准)审核表一式二份。
9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二份。
10、本年度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象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与方法》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11、破格晋升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1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并装在信封内)和电子相片信息(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上报材料中的各类证件除需提供原件外,其复印件均需单位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章。
(二)评审材料按附件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2篇论文(著)代表作(用A4纸复印)及各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按附件3清单顺序装订成二册;申报中级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人员情况综合表》及各证书原件外,其他按附件2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假证书的予以收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往年曾申报而没有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再次申报时,需有新增的论文、业绩成果或其他相关的工作成果。
(五)评审有关表格式样,按附后式样执行。申报表格可从台州林业网www.tzly.gov.cn的“职称文件、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六)今年将同时进行网上申报试行,申报人按附件11要求,登录申报网址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7月20日。信息应与个人综合表纸质上报材料保持一致,务必在纸质材料送审之前登陆网上进行申报,以便及时审核。
(六)评审材料送达地点:台州市林业局办公室205房间,电话:84283295,不按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原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和我省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优惠政策按台人专〔2009〕88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附件:
1        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2        台州市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3        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清单
4        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        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7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        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9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0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 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2009年6月24印发
 
附件11:网上申报说明
 
1、登陆申报网址:http://www.tzrc.cn/rsps   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2、其中所属县市区填写:申报人员单位或档案在各县市区的应选择相应的县市区,单位是市直属部门或档案在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选择市直属部门。
4、职称系列选择林业工程
5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左右,照片文件大小要大于10K小于20K,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6、对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综合表要详细填写,认真核对。
7、上传信息后,申报人员可以打印申报表格留存,可合并复印成A3格式作为纸质材料提供到评审部门。
 8、申报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以后作为查询的唯一依据。
9、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市人事局 朱先生 联系电话 88510521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