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台人专〔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3号),现就做好2005年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这次综合考核评估的范围与对象是:2005年度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附后)。上述培养人员中,2005年后已入选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这次综合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
通过综合考评,符合上述要求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三、考评程序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台州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议,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批准并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
(一)列入综合考核评估范围的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评价(工作单位已变动的,由现单位负责评价)后,按单位隶属关系报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直接报台州市人事局。
(二)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考评建议结果”栏上填写考核结果建议意见后报台州市人事局。
四、上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
(一)综合报告一份,包括人员参评情况、综合考评组织过程、考评结果建议意见等;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2份;
(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请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将以上材料于7月30日前报送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李献宝,联系电话:88511402),同时将《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abao1234@sina.com。表格可在台州人才网下载。
台州市人事局
二Ο一Ο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