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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访问量:6264次  |  发布时间:2013-05-10 11:18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㈢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台州市常住户口;
㈤专业要求:
1、建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本科阶段须为建筑学专业)
2、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本科阶段须为城市规划设计专业)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㈠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方式和现场报名。报考者如实填写《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聘高学历人才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 wljswqy_8888@163.com。现场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906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㈡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5月18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㈠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㈡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提前2天电话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43770
 
附件: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