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评审通过教师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公示通告
公示〔2013〕3号
经温岭市小学教师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20日评审通过,同意戚瑛琪等2名具有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至12月2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温岭市行政大楼623# 邮编:317500
电话:86222500
附:评审对象名单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3日
评审对象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科
|
工作单位
|
推荐专业技术资格
|
1
|
戚瑛琪
|
女
|
教育管理
|
温岭市招生办公室
|
研究实习员
|
2
|
张朝红
|
女
|
小学语文
|
温岭市横峰小学
|
小学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