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统一报到时间:8月1日——12月31日。报到时需带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及三证复印件各一份。各人报到证上的期限不受影响。
二、落户程序
1、落户回居民户口的毕业生,可在我中心报到之后,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至各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回农村户口的毕业生,须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村委会接收户口证明、原工作单位(报到证上印有的报到单位)的解约证明,到我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后,可凭我中心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到各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落户的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办理落户手续,否则,户口迁移证将过期。因毕业生档案的收寄时间有差异,中心开具落户证明的具体时间以各人的档案到达情况为准。各人迁移证上的期限不受影响。
三、改派手续
报到证不在温岭报到的毕业生,如想将档案和户口迁回温岭,须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地,进行改派(即在报到证上盖一个改派章)。改派手续完成,等档案寄达我中心后,可按上述落户方法,办理相应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