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温岭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豪等1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姓名。
2、要求
2、要求
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3、公示时间
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
①中共温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317500 受理电话:(0576)86226172
邮编:317500 受理电话:(0576)86226172
②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邮编:317500 受理电话:(0576)86127160
中 共 温 岭 市 委 组 织 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3日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