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须知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报到时间:当年8月1日——12月20日
所需材料: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
二、应届毕业生落户程序:
办理时间: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8月1日——12月20日前;
1、落户回居民户口的:档案转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先办理报到手续,再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太平、城东、城西统一到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落户回农村户口:档案转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先办理报到及人事代理手续,再凭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到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太平、城东、城西统一到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无工作证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村委会接收户口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还要带与原工作单位(就业协议签订单位)解约证明。
办理窗口:一、二号窗口 联系电话:8611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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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落户程序
一、落户回居民户口的:档案转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开具无工作证明,再到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太平、城东、城西统一到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二、落户回农村户口的:档案转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开具无工作证明,再到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办理落户回农村手续,太平、城东、城西统一到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村委会接收户口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还要带与原工作单位(就业协议签订单位)解约证明
三、往届毕业生已落非农户口后现需迁回农村落户的:往届毕业生已落户非农集体户的,档案到达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开具无工作证明,再到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太平、城东、城西统一到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村委会接收户口证明、原迁出户口薄
档案是否已转入,请登陆温岭人才网:www.wlrc.gov.cn查询
办理窗口:一、二号窗口 联系电话:8611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