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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岭市农村科技人员 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4681次  |  发布时间:2018-07-10 15:19

 

温农职评办〔20182

 

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岭市农村科技人员

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实施意见》(浙农职评办〔2018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我市农村科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我市2018年度农村科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农村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村环保、水利等技术工作的农村科技人员,均可申请评定技术职称。今年评审专业有:农业类(包括蔬菜、果树、食用菌、茶叶、蚕桑、植物保护、养蜂、畜牧兽医、家禽、经济动物饲养、农作物栽培、农产品粗加工、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农村能源),林业(包括林果、林特、园林、花卉),农田水利,农电,水产(包括海洋捕涝、海(淡)水养殖),盐业,土管,农村环保等;农村财会专业及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国营企业在职正式全民编制的职工不在农村科技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内。

农村科技人员职称分为:技术员、助理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个等级。

二、评审程序

高级职称由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审,高级技师晋升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程序是:县(市、区)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推荐,台州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省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厅(局)专业评委会进行审核,最后由省农民高级技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公示后报省农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并发文公布。由省颁发高级职称证书。

初、中级职称的晋升评定由温岭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审。其程序是: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申报工作,各业务局专业考评组进行考评并签署意见,由温岭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审定,报温岭市农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发文公布。初、中级职称由温岭市人民政府颁发职称证书。

三、评审条件

农村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审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以专利创造及应用、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等为重要指标,同时考虑学历和专业资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技术员

1、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在基层农村农业生产等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基本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小结;

4、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助理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及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生产经营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能参与制定技术工作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并能撰写工作小结;

4、能向群众传授有关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5、取得本专业技术员职称3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技术工作中成绩良好。

(三)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及以上技术水平,并参加县(市、区)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能,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有关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4、能结合当地有关生产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5、取得本专业助理技师职称3年以上,在本行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

(四)高级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者;

2、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3、了解本专业科技动态,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先进技术,在提高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方面成绩优异;

4、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推广、示范计划,分析解决技术工作中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5、取得本专业技师职称3年以上。

6、对少数确有特殊专长,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对本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限制,获得省厅(局)或地(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允许破格评定高级技师职称,名额严格控制在各地(市)评定总数5%以内。

四、具体要求

(一)高级职称申报

1、申请人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科协组织申报。由镇(街道)科协秘书长负责。

2、申报截止时间:2018830

3、申报材料要求:

高级职称评审表(省里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申报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成果材料、个人业务总结、原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另需个人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蓝底彩色照片4张。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4、每个镇(街道)推荐上报1名以上高级技师人选,请认真做好材料的填写审核工作。

(二)初、中级职称晋升评定工作

1、申请人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科协组织申报。由镇(街道)科协秘书长负责。

2、申报截止时间:2018930

3、申报材料要求:

初、中级职称评审表(全市统一格式,详见附件3,务必填写完整),原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需纸质材料。另需个人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蓝底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评审表上;另一张发证用,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临时粘贴在评审表中线附近。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4、技术员、助理技师、技师每个镇(街道)推荐上报各5名以上人选。

联系人:

叶文军:E-mail:wlnhdye@163.com,联系电话:13606676720  666720(政府网);

李芳芳13566650637650637(政府网)。

联系地址:

温岭市人民政府19楼、20

附件:

1、浙江省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

22018年浙江省高级技师申报情况一览表;

3、温岭市农村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晋升)评审表。

 

 

温岭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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