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有关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从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温人劳社才【201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毕业生人事档案审查情况,现将入围考生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围考生要在8月23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就业报到证交到卫生局(市行政中心509室)审核,其中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公示。
2、已入围考生放弃择岗的,在8月23日到市卫生局509室办理放弃择岗证明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
3、入围考生考察结束后,将于8月25日-8月31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卫生局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