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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访问量:57752次  |  发布时间:2011-09-06 10:57  |  来源: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满足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198111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为197611以后出生),温岭生源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限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1920—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人员还应提供优惠加分申请表(表格自行从温岭人才网上下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计划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需缴纳考务费80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报名者请于20111010—13日登录温岭人才网(网址:http://www.wlrcw.com/wlsyks)点击“2011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笔试时间为1015。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优惠加分)÷2]×0.5+面试成绩×0.5
3、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1)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21945861136078621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