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温岭人才网! 登录免费注册
人事考试 > 2013年温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考核事项的通知
2013年温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考核事项的通知
访问量:12086次  |  发布时间:2013-05-28 09:37

 

 1、进入考核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5日前到市卫生局(市行政中心509室)领取《人事档案接收函》。委托他人领取《人事档案接收函》的,还需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考生直系亲属可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领取。
 2、应届毕业生凭《接收函》由所在院校派遣到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往届毕业生需在今年7月底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
 3、逾期不领取《人事档案接收函》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