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公务员进行《组织行为学》
《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二门课程考试的通知
温人劳社培〔2010〕160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事局台人培〔2008〕214号文件精神及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温人劳社培〔2009〕20号文件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六)对全市公务员进行《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二门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全市公务员上述二门课程考试时间定于十二月十八日在市三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形式:开卷笔试。
三、对年龄在50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公务员,可免予本次考试。
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与市人事劳动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核对参考人员名单。
五、市人事劳动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6145131、86145386、86145387。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