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若干意见》中各项
优惠待遇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若 干意见》和《温岭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市将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兑现各项优惠待遇。请各企业根据要求于11月底前将有关资料组织上报到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614室)。咨询电话:86178788
附表: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