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被征地人员可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4]74号文件)规定,2014年12月8日后的土地新征收人员,可选择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增被征地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政府补助标准额度为我市个体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档月标准再乘以36。
选择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参保程序为: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先经市农保处确认参保资格后,再由市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农保处 林蓉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