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杰出台州工匠”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的通知》(台市委发〔2017〕10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杰出台州工匠”品牌,加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早日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第二方阵,建成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现制定台州市“杰出台州工匠”认定实施办法如下:
总体目标
围绕台州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工艺产业提升,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杰出台州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杰出台州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制度环境。每年认定20人,到2020年认定80名“杰出台州工匠”,营造尊重、关心、支持优秀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广大技能人才敬岗爱业,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以更加敬业的精神和创造的主动,为台州赶超发展、裂变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重点聚焦交通工具、医药健康、机电设备、现代家居、能源与资源再生和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商贸市场、房地产等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各企业单位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三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的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崇尚劳动,勇于创新,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追求极致的精神和独具匠心的创造力,代表台州当前各个行业技能水平的高水准,为所在企业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且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术。
(二)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三)在国内、省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四)围绕节能减排,善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或工艺美术大师以上,以近三年取得技能业绩和荣誉为主。
四、推荐认定程序
评审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般每年安排一次,经各级人力社保、人才办、工会等部门网站发布评选信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推荐评选活动采取企业、行业和主管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者须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下载并填写《杰出台州工匠申报推荐表》并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等业绩佐证材料。
(二)初审。由申报对象所在地的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杰出台州工匠”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各县(市、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分别推荐5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高技能人才1人,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各推荐单位于
(三)评审。 由“杰出台州工匠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专家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联席会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包括事迹、技术素材、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发文认定。
(五)资助奖励
对在推荐评选活动中产生的20名人选,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总工会授予“杰出台州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三年每年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的培养资助,其中培养资助的20%部分给予“杰出台州工匠”人员培养资助。同时符合条件的优先授予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列入劳动模范优先推荐评选后备库,优先推荐劳动模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杰出台州工匠”推荐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荐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组织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做到职工评、评职工,充分发现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深度挖掘先进典型的事迹,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精英推荐为“杰出台州工匠”,确保推荐评选的先进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二)强化协调配合。密切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沟通,通过行业和主管部门政策引导,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合力。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评选程序的规范性。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原则,面向全市各行各业的在职职工,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技能操作岗位职工群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纠当事人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整合资源,放大宣传效应,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杰出台州工匠”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以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着力塑造“杰出台州工匠”在传承技艺,创新创业中的光辉形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杰出台州工匠” 申报推荐表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总工会